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

 

杭职院〔2013〕32号

 

 


 

关于印发《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目标责任制

考核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:

为深化内涵建设,强化两级管理,增强团队意识,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不断进步和协调发展,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,实现学校的长远发展目标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考核原则

1.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注重工作实绩;

2.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,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,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

二、考核对象

1.二级院(系);

2.职能部门(含人文社科部、继教学院和图信中心);

3.全体教职工

三、考核办法

(一)职能部门(含人文社科部、继教学院和图信中心)考核

序号

考核内容

分值

考核办法

考核机构

备注

1

月计划完成情况

20

按月制定工作计划(格式见附件1),月初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交考核办;月末按完成情况,由考核办考核。

考核办

年终取平均分

2

年度工作目标(格式见附件2

60

重点突破工作(占30%)和常规工作(占70%),在自评和向校领导班子述职基础上,由校领导班子集体审核。

校领导

班子

年终统一安排

3

民主测评

20

二级院(系)负责人12分;服务对象8分。

组织部

说明:党政办、纪委办、组织部作为学校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、监督单位,不列入职能部门考核,其工作满意度接受校领导、二级院(系)负责人和服务对象的民主评议。

(二)二级院(系)考核

序号

考核内容

分值

考核办法

考核机构

备注

1

专业实绩

36

专业建设

年度目标

专业内涵

相关职能部门

见附件3

师资能力

社会服务

培养质量

24

专业建设重点突破项目

主体任务

相关职能部门

见附件4

自选特色项目

理论总结

2

职责保障

6

党建

组织部

见附件5

4

思政宣传

宣传部

6

学生管理

学工部

4

校园安全稳定

保卫处 ,, , ,

3

民主测评

20

校领导10分,职能部门10

组织部

4

加分项目

相关职能部门

见附件6

(三)个人考核

1.全校中层干部,由组织部根据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(试行)》进行考核

2.职能部门教职工,根据人事处要求,由各部门进行考核。

3.各二级院(系)教职工,由本单位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并实施考核,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

四、考核实施

(一)考核工作由学校考核办负责统一安排,考核办负责对全校考核工作进行督查,开展相关检查,并组织实施对职能部门和二级院(系)的考核。各二级院(系)重点突破项目和各职能部门重点突破工作,在考核办法发布后1个月内,向考核办报送当年的工作方案, 831日前 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。

(二)为体现各专业群的特点,在各二级院(系)专业建设重点突破项目中设置自选特色项目(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),年初先由各二级院(系)申报;考虑到各级各类建设项目的申报调整和机遇变化,在年终可以作相应替换申报。该项目按照项目难度、影响力、成果等级和推广价值等,通过评审打分。

(三)考核办在年终负责安排述职和说明会。各二级院(系)的重点突破项目完成情况由二级院(系)向校领导班子述职,专业实绩、职责保障的考核情况由各相关部门向校领导班子进行说明;各职能部门重点突破工作和常规工作,在自评和向校领导班子述职基础上,由校领导班子集体审核。

五、考核结果

考核工作结束后,考核办将根据年终考核分(含加分项)公布各单位的考核名次,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奖励。

(一)二级院(系)的考核结果按年终考核分(含加分项)排序,对位列前两位的二级院(系),奖励其自主人员经费额度的6%,其余二级院(系)自主人员经费额度不变。

(二)职能部门按年终考核分排序,对位列前两位的部门,其部门人员增发一个月的校内津贴,其余部门人员的校内津贴不变。

(三)考核位列前两位的二级院(系)和职能部门,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增加2%

六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由考核办负责解释。

附件:1. 职能部门月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

2.各职能部门(含人文社科部、继教院和图信中心)  

工作目标及分值

3.二级院(系)2013 年专业建设年度目标

4.二级院(系)专业建设重点突破项目任务书

5.二级院(系)职责保障工作考核办法

6.二级院(系)专业实绩考核加分项目及分值

 

下载:32 关于印发《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doc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357

 

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1357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