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文件
杭职院〔2013〕32号
关于印发《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目标责任制
考核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、各部门:
为深化内涵建设,强化两级管理,增强团队意识,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不断进步和协调发展,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,实现学校的长远发展目标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核原则
1.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注重工作实绩;
2.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,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,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。
二、考核对象
1.二级院(系);
2.职能部门(含人文社科部、继教学院和图信中心);
3.全体教职工
三、考核办法
(一)职能部门(含人文社科部、继教学院和图信中心)考核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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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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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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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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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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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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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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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计划完成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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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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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月制定工作计划(格式见附件1),月初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交考核办;月末按完成情况,由考核办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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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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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终取平均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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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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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工作目标(格式见附件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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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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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突破工作(占30%)和常规工作(占70%),在自评和向校领导班子述职基础上,由校领导班子集体审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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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领导
班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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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终统一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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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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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测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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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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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院(系)负责人12分;服务对象8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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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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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党政办、纪委办、组织部作为学校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、监督单位,不列入职能部门考核,其工作满意度接受校领导、二级院(系)负责人和服务对象的民主评议。
(二)二级院(系)考核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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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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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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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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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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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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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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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实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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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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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建设
年度目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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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内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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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职能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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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附件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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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资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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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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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养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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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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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建设重点突破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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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体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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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职能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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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附件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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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选特色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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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论总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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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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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责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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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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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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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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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附件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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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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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政宣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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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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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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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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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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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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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安全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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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
,, ,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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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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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测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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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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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领导10分,职能部门1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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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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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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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分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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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职能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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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附件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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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个人考核
1.全校中层干部,由组织部根据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(试行)》进行考核。
2.职能部门教职工,根据人事处要求,由各部门进行考核。
3.各二级院(系)教职工,由本单位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并实施考核,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。
四、考核实施
(一)考核工作由学校考核办负责统一安排,考核办负责对全校考核工作进行督查,开展相关检查,并组织实施对职能部门和二级院(系)的考核。各二级院(系)重点突破项目和各职能部门重点突破工作,在考核办法发布后1个月内,向考核办报送当年的工作方案,
8月
31日前
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。
(二)为体现各专业群的特点,在各二级院(系)专业建设重点突破项目中设置自选特色项目(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),年初先由各二级院(系)申报;考虑到各级各类建设项目的申报调整和机遇变化,在年终可以作相应替换申报。该项目按照项目难度、影响力、成果等级和推广价值等,通过评审打分。
(三)考核办在年终负责安排述职和说明会。各二级院(系)的重点突破项目完成情况由二级院(系)向校领导班子述职,专业实绩、职责保障的考核情况由各相关部门向校领导班子进行说明;各职能部门重点突破工作和常规工作,在自评和向校领导班子述职基础上,由校领导班子集体审核。
五、考核结果
考核工作结束后,考核办将根据年终考核分(含加分项)公布各单位的考核名次,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奖励。
(一)二级院(系)的考核结果按年终考核分(含加分项)排序,对位列前两位的二级院(系),奖励其自主人员经费额度的6%,其余二级院(系)自主人员经费额度不变。
(二)职能部门按年终考核分排序,对位列前两位的部门,其部门人员增发一个月的校内津贴,其余部门人员的校内津贴不变。
(三)考核位列前两位的二级院(系)和职能部门,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增加2%。
六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由考核办负责解释。
附件:1. 职能部门月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
2.各职能部门(含人文社科部、继教院和图信中心)
工作目标及分值
3.二级院(系)2013 年专业建设年度目标
4.二级院(系)专业建设重点突破项目任务书
5.二级院(系)职责保障工作考核办法
6.二级院(系)专业实绩考核加分项目及分值
下载:
32 关于印发《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doc
2013年5月7日